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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人口发展态势理性做好红河州人口计生工作
2012年12月24日 来源: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红河探索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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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口近年来生育水平的逐步下降、老龄化问题日益显现,使得处于转型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把握当前人口发展态势,正确回应社会舆论,形成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共识,理性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已成为我州人口计生部门急需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红河州人口发展态势及计生工作面临的困难

  随着我州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人口问题也在相应发生变化。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并相互交织,人口计生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

  (一)控制人口增长任务仍然艰巨。由于人口基数大、总量多,今后一段时期,全州育龄妇女总数仍将在100万以上高位运行,生育旺盛期妇女总数也将长期徘徊在30万人左右。受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和“双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影响,“十二五”期间,政策内生育水平仍将呈现上升趋势,每年将净增人口约3万人左右。控制人口增长仍是全州面临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二)人口结构性、分布性矛盾显现。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数的7.41%,已逐步进入老年型社会,而且今后人口老龄化速度还将加快。性别比也在持续推高。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州出生性别比为113.53,高于107的国际警界线,13个县市中出生性别比超过107的仍有8个县市;人口分布不尽合理。全州流动人口总量达126.8万人, 13个县市中流动人口超过本地常住人口10%的就有10个县市,流动人口规模日益扩大,长期定居和举家流动的趋势明显。

  (三)人口计生出现“三多”现象。一是社会舆论多。近期以来媒体相继转载超生罚款去向成谜、失独人群身陷困境等负面消息,再次引发社会对生育政策调整的热议和猜测,加之学术界关于生育政策的一些公开争论,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部分群众的生育意愿,影响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人口调控和管理困难多。一些地方过高地估计了群众婚育观念转变的程度,认为“大部分人已具有较高的生育意识,放开生也不愿意生了”,对低生育水平存在着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情绪,加大了工作的难度。三是基层计生干部顾虑多。由于社会舆论和工作难度的增加,许多基层计生干部在工作中,经常遇到阻碍,产生畏难情绪,思想顾虑重重,难以打开好的工作局面。

  (四)生育情况出现“三凸”现象。一是违法生育人群凸显。据调查了解,目前群众要求普生二孩和生男孩的意愿仍然较为突出,部分下岗职工、党员干部和“富人”超生现象增多,流动人口成为违法生育特别是违法多生育的主体。二是违法生育行为凸显。一些边远山区和民族聚居地区早婚早育、非婚生育现象严重,农村居民间隔年限不到的生育较为普遍,“半边户”、再婚家庭违法生育行为增加。三是生育水平反弹的风险凸显。由于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取消了原来为配合、支持人口计生工作设置的前提条件,而综合治理措施又难以落实,造成违法生育行为的制约措施日益弱化,增大了违法生育反弹的风险。

  (五)基层工作存在“两薄弱”、“两不准”。一是基层服务网络建设薄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县乡服务中心普遍存在设备简陋和老化问题,有些乡镇还在用着20年前计划生育大突击时配备的老设备,难以满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基本需求。二是人口计生工作队伍薄弱,一些县市人口计生局编制偏少,乡镇专职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人员减少,未能按要求配齐技术服务人员,影响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三是报表数据不准。由于受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统计数据失真、报表质量不高,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出生漏报问题。四是对实际工作水平判断不准。报表数据反映的综合节育率、优选节育率、计划生育率明显偏高,未能准确反映实际工作水平。

  二、理性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促进红河州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上述人口发展态势和计生工作面临的困难,使我州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应对人口老龄化、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等任务更加突出和繁重。为此,2012年上半年我州在以下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抓全面恢复人口计生工作机构。针对2010年机构改革中我州6县人口计生工作机构撤并问题,州人口计生委积极主动向州委、州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2012年1月,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石屏等六个县单独设置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通知》,明确机构撤并的6个县单独设置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其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维持不变,为加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组织保障。

  二抓基层人口计生干部业务培训。举办了近年来规模最大、格局最高的培训会议,全州13个县市133个乡镇分管领导和400多名基层计生干部参加了培训。州委书记刘一平及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分管和联系领导出席会议,并亲自为计生干部讲话、授课,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持生育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一举措在全州人口计生系统和各县市领导干部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力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社会各界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州政协常委会组织视察组,深入6县市对2002年以来计划生育“黄牌警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高层倡导、高位推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强化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推动全州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抓基层人口计生集中清理清查。针对全州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人口控制手段弱化等问题,从2012年4月开始,在全州13个县市启动了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目标的人口计生集中清理清查工作。通过清理清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人们对人口计生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严肃处理了一批违法生育典型案例,规范了生育秩序,维护了基本国策的严肃性;强化了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实现了以清理清查带动全局工作的目标。

  五抓重难点工作提升整体水平,强化人口控制。投入资金1100万元,全面落实国家奖励扶助三项制度,以及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采取以奖促控措施,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强化信息联动,建立完善统计工作日常监测和质量控制制度,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完善人口信息联动机制,不断提升人口计生信息化水平;强化优质服务。认真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完成孕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10929人,发放叶酸 17162人份;不断巩固完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争取资金400万元,启动实施了石屏、泸西、建水3县县级计生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两非”整治,加强与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两非”专项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强化服务均等;不断扩大流动人口计生免费技术服务覆盖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一盘棋”。

  针对全州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情况和问题,下半年我州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立足本职、主动作为。从今年8月到明年3月,我州县市人大、政府、政协和乡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集中进行换届。为此,要教育引导人口计生领导干部正确对待换届工作,做到换届期间思想不乱,工作力度不减,决不能因为换届选举,影响和削弱人口计生工作。要着眼于为建设更具活力、更加宜居自治州创造良好人口环境的工作大局,从更系统的思维、更宽阔的视野、更综合的角度审视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要素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相互关系,把握人口发展的自身规律,切实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做到加强领导,明确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强化职能,稳定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不动摇;主动作为,坚持不断完善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不动摇,为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计生国策宣传教育,明确坚持“三个不变”。针对当前社会各界对人口计生工作的不利舆论,要正视现实,直面挑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计生国策宣传教育,坚定不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变,坚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围绕当前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通过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真实成果和调查落实的真实情况,来回应社会舆论,发出人口计生部门的正确声音,引导社会各界充分认识人口发展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达成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共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完善的制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性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三)总结清理清查工作成果,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认真总结清理清查工作的成效,在10月底以州政府名义召开全州清理清查工作总结表彰会议,表彰奖励先进,树立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的模范典型。紧紧抓住清理清查工作的机遇,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认真对照省政府和省计生委考核我州的人口计生指标,狠抓人口控制、利益导向政策落实、优质服务、“两非”整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巩固提高上半年工作取得的实效,确保省政府与州政府签订的人口计生责任目标圆满完成。

  (四)抓好州计生协会换届工作,发挥好协会作用。严格按州委批复的要求,在11月底召开红河州计划生育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切实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计生协会的群众优势、社会优势,凝聚各方力量,紧紧围绕继续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继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的要求,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和诚信计生工作,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教育引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