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州委党校第二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主要进行了两项议程。一是由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侯建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为全体党员作了《中共红河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州级机关党组织巩固和深化“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学习动员。二是由支部书记许文同志组织党员学习《中共红河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配合做好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的通知〉》。
侯建同志在全面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强调指出,把“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活动,与学校的基层党建提升年实施方案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习教育为基础,不断增强党员意识;以制度治党为重点,树立党员形象;以从严管理为关键,做合格党员,全面提升党建基础、党建质量、党建水平,全体党员加强理论武装、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抓好党员日常监督管理、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履职尽责,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
支部书记许文同志带领支部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共红河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配合做好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学习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学习宣传材料、活动宣传标语,并给每名党员印发了《参与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号召每名党员切实行动起来,结合学校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活动,自觉行动、身体力行、热心公益、共建共享,争当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的参与者、践行者、志愿者、推动者,从而促进蒙自市全国文明城市与我校国家级文明单位“双文明”的实现。